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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中全會公報高頻詞
  編者按:備受矚目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,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。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,審議通過了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。

  5000多字的全會公報中,“法”字出現的頻率最高,達到了237次。其中“法律”29次,“立法”27次,“司法”25次,“堅持”24次,“完善”24次,“依法治國”出現了23次,“人民”23次 …… 這些高頻詞以點帶面,勾勒出一張依法治國的藍圖。
  【依法治國】
  出現次數:23
  例:全會提出,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。
  【法律】
  出現次數:29
  例: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,這就是: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,加強憲法實施;
  【立法】
  出現次數:27
  例:全會提出,法律是治國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,必須堅持立法先行,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,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。
  【司法】
  出現次數:25
  例:全會提出,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。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,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。
  【堅持】
  出現次數:24
  例: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,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。
  【完善】
  出現次數:24
  例:完善立法體制,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,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,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,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。
  【人民】
  出現次數:23
  例: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,在司法調解、司法聽證、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,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,構建開放、動態、透明、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。
(原標題:聚焦四中全會公報高頻詞:“依法治國”出現23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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